為保障消費者權益,同時因應打火機、瓦斯氣瓶等特殊商品之安全性質,本公司退換貨規定如下:


一、猶豫期(七天鑑賞期)

1. 依消費者保護法規定,您享有商品到貨次日起 7 天之猶豫期,得於猶豫期內辦理退貨。

2. 鑑賞期非試用期,請於收到商品後保持商品原始包裝完整、標籤未拆除、未使用或未拆封,始得辦理退貨。


二、下列情形恕無法接受退換貨

1. 瓦斯氣瓶、打火機等已拆封、已充填燃料或已使用之商品,基於公共安全與運輸法規考量,恕不接受退換。

2. 客製化、聯名限定款、已標示「限量不可退換」之商品。

3. 商品外包裝、吊牌、保護膜已拆除或缺件,影響二次銷售者。

4. 因消費者使用不當、自行拆解或人為損壞所致之瑕疵。


三、商品瑕疵或運送損壞

若您收到之商品有瑕疵、規格不符或運送過程中損壞,請於收到商品 7 天內透過下方聯絡方式與我們聯繫,

並提供訂單編號及商品照片,本公司將協助辦理免費換貨或退款。


四、退款方式與時間

1. 退貨經確認符合退換貨資格後,本公司將於收到退回商品並確認無誤後 7–14 個工作天內完成退款。

2. 退款將原路退回原付款方式(如信用卡、第三方支付),實際入帳時間依發卡銀行作業時間為準。


五、退貨運費

1. 若因商品瑕疵或本公司出貨錯誤所致之退換貨,運費由本公司負擔。

2. 若屬消費者個人因素(如不喜歡、尺寸不符等)辦理退貨,來回運費由消費者自行負擔。


六、如何申請退換貨

請透過以下方式聯繫客服,並提供訂單編號、退換貨原因及商品照片:

Email|emmojest.ych@gmail.com

電話|02-8646-1031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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